人民币大写的写法规则
大写金额使用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、万、亿和元、角、分、零、整(或正)等字,不得用一、二、三等小写或简化字,以防涂改。财政部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和中国人民银行《支付结算办法》规定:大写金额前应标明“人民币”字样,“人民币”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位;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,后面写“整”或“正”字,有分的不写“整”;阿拉伯数字中间有一个或连续几个 0 时,大写只写一个“零”,如 1005.50 元写作壹仟零伍元伍角;角位是 0 而分位不是 0 时,元后应写“零”,如 16.05 元写作壹拾陆元零伍分;万位或元位是 0 而千位、角位不是 0 时,零字可写可不写,如 1680.32 元写作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。
填写发票与支票的注意事项
本工具支持到千万亿位、两位小数,超过两位小数会四舍五入到分,负数前加“负”字。整数元显示“整”,如 100 元为壹佰元整;只有分没有元的金额(如 0.05 元)显示为伍分;“拾”前的“壹”按银行习惯保留,写成拾陆元或壹拾陆元均可接受。
填写支票、发票、收据时:大写金额前先写“人民币”,如“人民币壹佰元整”;小写金额前加¥符号且紧贴数字;大写与小写必须一致,涂改无效,只能作废重开;大写金额末尾和空白处应划线封顶,防止添加数字。万元以上金额的“万”“亿”位若为零同样按上述规则处理,例如 1000010 元写作壹佰万零壹拾元整。